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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桂区自然资源局简介

2024-05-17 10:06     来源:临桂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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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按照《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临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发﹝2019﹞14号)文件精神,2019年3月将临桂区国土资源局的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局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区水利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区农业局的草原(地)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以及区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整合,组建成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局机关办公大楼位于临桂区世纪东路4号,邮政编码:541100。

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共设有18个职能股室、8个二层机构,主要负责履行全区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全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规划、村镇规划、城市测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工作对城市建设和发展的综合协调作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与规划管理及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城乡规划设计和城市测量行业管理,制定全区城乡规划、测绘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下达和管理城乡规划、测绘指定性和有关科研任务,组织开展全区规划设计方案征集评选工作,组织建设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统筹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管理全区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全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全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动全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规定。

临桂区自然资源局成立以来,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准则,以规划为引领、利用为目的,全面履行“两统一”职责,强化土地要素保障,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在持续服务全区经济高质量绿色发展、全力推进世界级旅游城市核心区建设中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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