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县区(局) | 案件编号 | 举报企业(地点) | 投诉内容 | 涉及环境 要素 |
调查情况 | 整改措施 | 计划完成时间 | 整改验收情况 |
1 | 临桂区 | X2GL202310190004 | 广西桂林桂安矿业有限公司-五通镇保宁乡虾子山采石场 | 桂林市临桂区两江镇山湾村村民未在山湾村集体与桂安矿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上签字,本人持反对意见,桂安矿业有限公司开采引起房屋震动,粉尘满天飞,农田无法种植, | 噪声、扬尘 | (一)关于举报人未在山湾村集体与桂安矿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上签字的问题。经核实,广西桂林桂安矿业有限公司与桂林市临桂区两江镇罗城村民委员会山湾村集体签订了《生活、生产扶持补偿协议书》,山湾村村民代表及95%以上村民在协议上签字,有个别村民未签字,企业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相关经费。 (二)关于开采引起房屋震动的问题广西桂林桂安矿业有限公司正在开采的是Ⅱ号矿体,矿区范围距离山湾村最小距离分别为214.64米、228.97米,距离村边道路256.41米,该距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13.6.2条款中深孔台阶爆破最小安全允许距离大于200米的要求。该矿山矿区范围距离山湾村最小距离为214.64米,非投诉人反映广西桂林桂安矿业有限公司距离村子100米左右。该矿山没有24小时开山爆破,一般情况一天只爆破1次,爆破时间基本定在中午12点左右,爆破持续时长在10秒之内,爆破用药量在设计范围内。 (三)关于粉尘满天飞,农田无法种植的问题的调查。从现场调查,矿山周边、进出道路树木草丛和农作物上附着有轻微粉尘,粉尘对农作物影响不大,农作物可以正常生长、开花、结果,但粉尘对产品的卖相会有影响。矿山主要采用雾炮机、洒水车、喷淋系统、清扫车和布袋设施对生产区、采矿区和进出道路进行洒水降尘。 综合上述情况,投诉人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
1、临桂区自然资源局、两江镇政府和五通镇政府协调桂安矿业公司及时与未签字村民进行沟通,尽快完成议的签订工作。 2、桂林市临桂生态环境局加大对广西桂林桂安矿业有限公司监管力度,督促桂安公司继续加大环保投入,增加洒水降尘设备,做好环保设施日常维护和矿山作业区、路面保洁措施,保证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进一步减少噪声和粉尘对周边村民的影响。 3、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对该矿山的监管力度,敦促企业严格按照矿山开采方案规范开采;临桂区应急局做好对企业的安全检查工作。 4、临桂区农业农村局加大对矿山周边受影响农田种植技术指导,建议农户加强农作物的肥水管理和病虫害防治。 |
2024年12月30日前 | 已完成整改和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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