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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群众举报 环境问题2023年第十一批整改验收情况(临桂区)

2024-12-13 08:53     来源:临桂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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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县区(局) 案件编号 举报企业(地点) 投诉内容 涉及环境
要素
调查情况 整改措施 计划完成时间 整改验收情况
1 临桂区 X2GL202310190003 桂林市临桂区茂源泰建材有限公司-两江镇忠宝采石场 桂林市临桂区两江镇忠宝采石场未经村民同意私自在远底山开采石灰石,造成山脚下的农田遭受巨石的毁坏无法耕种、农田给水和排水渠被堵塞、房屋震裂,严重影响人身安全、生活作息、生态环境。 生态  (一)农田遭受巨石的毁坏无法耕种、农田给水和排水渠被堵塞、房屋震裂,严重影响人身安全、生活作息、生态环境的调查。
1、忠宝采石场开采石灰石的矿山旁边是金山底村的农田,种植水稻等作物,水稻已收割。采石场开采过程偶尔会有石头掉落到农田和水沟,采石场把农田和水沟里的落石清除后不影响农田的种植和灌溉,矿山企业已将碎石清理,目前灌溉渠道输水正常。
   (二)爆破公司根据采石场的开采规模和施工方案设计规定的民用爆炸物品使用量,通过广西政务服务——民爆信息系统网络服务平台向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申请购买和运输相关手续,我临桂公安分局依法进行审批。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对爆破公司使用的危爆物品进行监管,严格要求爆破公司依据施工设计方案规定单次最高使用量2394kg的要求,每次不超过最大使用量的民用爆炸物品数量。根据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对一般民用建筑物与露天矿山安全距离做出的规定,露天岩土深孔台阶爆破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允许距离按设计规定,但不小于200米;对设备或建(构)物的安全允许距离应由设计规定。爆破振动安全距离由用药量、保护对象等计算得出。该矿区东南侧约250米为金山底村,村民35户;东面约270米处为看守果园工棚,符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13.6.2条款中深孔台阶爆破最小安全允许距离大于200米的要求。
   (三)该矿山噪声白天主要是爆破、开采区炮机作业和车间破碎加工产生的声音,爆破时间基本定在中午12点左右,一天内只爆破1次,爆破持续时长在10秒之内,爆破用药量在设计范围内,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综合上述情况,投诉人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对该矿山的监管力度,敦促企业严格按照矿山开采方案规范开采;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加大对该矿山爆破工作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爆破安全规程》;临桂区应急局做好对企业的安全检查工作。
2、临桂生态环境局督促矿山继续加入环保投入,增加洒水降尘设备,做好环保设施日常维护和矿山作业区、路面保洁措施,保证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进一步减少噪声和粉尘对周边村民的影响。     
3、为解决村民的诉求,临桂区人民政府已成立临桂区茶洞镇忠宝采石场协调工作组,专项协调解决矿山生产与村民的矛盾,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目前该企业已停产。
2024年12月30日前 已完成整改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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