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耕地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全社会保护耕地的国策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划定耕地保护区,建立各项保护制度,设立各种标识牌,进一步宣传了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耕地保护工作不仅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关心,耕地“红线”意识深入人心,全民的耕地保护意识显著增强,全社会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
二是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耕地保护制度体系。临桂县坚持制度建设和落实并重,建立了以基本农田“五不准“制度、耕地保护责任制度等十项制度为核心的耕地保护制度体系。
三是统筹协调了农业用地与建设用地的关系。通过实施土地整理工程,全县连续11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既确保了农业生产必需的土地,又保证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同时,强化耕地占补管理,从严控制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行为,坚决杜绝违法占用耕地。对通过土地整理新增的耕地建立了新增耕地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确需要占用耕地的,在农用地转用报批前,逐项进行充分论证,落实补划措施,严格按照占用耕地的审批程序进行报批,同时按规定对占用和补划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确认,确保了“耕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目标的实现。
四是完成了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截至2010年,全县落实耕地保护面积67.88万亩,其中基本农田保护率达84.4% ,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通过土地整理和示范区建设,加大了对耕地的投入,对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大大提高了耕地质量,极大地改善了农村面貌和农民生活条件,加快了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二、耕地保护的基本做法
(一)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龙头,加强耕地保护规划控制。
1、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耕地保护目标。通过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把耕地保护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社区和行政村,为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目前,全县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查清了耕地以及基本农田的实际数量,加强耕地保护,夯实了基础。
2、严格执行保护目标,落实耕地保护任务。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开展了乡镇耕地保护划区定界控制。通过层层分解,把全县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全部落实到乡镇、村及区块,分级设立了保护标志牌,埋设了保护界桩,建立了耕地保护区。
3、严格落实管理措施,促进耕地有效保护。一是通过把好建设用地项目预审关,从源头上进行规划引导,对项目进行规划控制,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效实施;二是通过严格的土地利用计划的管理,控制建设用地的总量;三是通过土地用途管制,把握土地利用方向,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耕地。
(二)以舆论宣传为导向,营造良好的耕地保护氛围。
1、加强普法培训,提高全民耕地保护法律意识。2009年以来,临桂县在抓好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的同时,向农村村民延伸。举办了乡镇分管领导和村主要负责人的培训班,局领导为参加培训的人员宣讲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和耕地保护相关政策,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局领导和乡镇村领导一起开展座谈,通过面对面的交谈,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保护耕地的法律意识。
2、抓好舆论宣传,增强全社会保护耕地意识。常年在当地新闻媒体开设宣传专栏,在每年 “6.25全国土地日”,向广大市民发放国土资源保护宣传册,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保护耕地的重要意义,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耕地保护意识,以及公众的参与意识。
3、建立耕地保护标志,形成耕地保护共识。在耕地保护区设立永久性的保护标志牌和保护界桩,将基本农田保护的“五不准”和有关责任人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使广大老百姓都了解耕地保护工作。
(三)以建立耕地保护责任制为保证,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1、完善耕地保护考核办法,强化耕地保护责任制度。县政府十分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制订了《临桂县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方案》,明确了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考核目标,进一步细化了乡镇政府的责任。
2、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落实保护责任。为把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确保实现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的目标。县政府每年与各乡镇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乡镇年度末必须保证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把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到各个乡镇。各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村委会与农田承包户,以及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之间,都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书,落实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耕地保护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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