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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首次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出台耕地保护政策文件

广西首次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出台耕地保护政策文件

2019-01-02 11:3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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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是广西首次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印发的耕地保护政策文件,凸显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耕地保护工作的空前重视,是广西今后一段时期内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实施意见》共6个部分19条。一方面是以目标为导向,围绕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系统提出了加强耕地管控性、建设性和激励约束性多措并举保护政策。另一方面是以问题为导向,坚持统筹协调和差别化管理相统一,进一步改进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机制,推动耕地保护权责利相统一。

   《实施意见》确立了广西新时期耕地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明确要守住耕地红线,确保全区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提升,到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36.40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65.40万公顷,建成181.66万公顷高标准农田。

   《实施意见》提出了强化耕地保护的措施,一是通过控增量、挖存量、促集约来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采取加强土地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强化以补定占;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刚性约束;通过着力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控制;严格管理农民建房占用耕地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占用耕地。二是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创新机制,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通过推进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剥离再利用、中低产田的提质改造、新增耕地后期培肥改良、统筹推进耕地休养生息、加强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与监测等措施,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产能提升,以建设促进保护。三是健全和完善耕地保护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党政同责的行政责任机制、优质优价的经济激励机制和跨地区补充耕地的利益调节机制,做到保护耕地、保障发展、保护生态相统一。

   《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强广西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工作的总体要求,按照“控占用、调方式、算大账、差别化”的思路,提出了改进和规范占补平衡管理新的政策措施,破解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难题。“控占用”,就是要减少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从源头上来减轻占补平衡的压力。“调方式”,就是要转变补充耕地的方式,限制成片未利用地的开发,扩大补充耕地途径,拓宽补充耕地资金渠道,加大补充耕地投入,着力通过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来落实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算大账”,就是要从单纯强调项目挂钩算细账,转向兼顾区域平衡上算大账,实行指标分类核销制,更好地落实地方政府的耕地保护责任。“差别化”,就是要充分考虑区域差异和项目差异,实事求是地解决占补平衡的困难,构建“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市域或自治区范围内调剂为辅”的占补平衡新格局。

   《实施意见》要求党政同责,层层压实市县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责任机制,形成保护耕地合力。完善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耕地保护全流程监管,建立耕地保护数据与信息部门共享机制,健全土地执法联动协作机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严格的监管、考核,来实现补充耕地与占用耕地的数量质量相当,更好地实现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的协调统一。

   《实施意见》的出台,既及时落实了国家对于新时期耕地保护工作的系列政策要求,又有利于构建广西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的耕地保护新机制,推动广西形成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的耕地保护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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