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批准,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临桂区临苏路北侧、电子二路南侧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 面积 (平方米) | 宗地规 划用途 | 出让 年限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米) | |||||||
202009 | 临桂区临苏路北侧、电子二路南侧 | 49788.4 | 二类居住用地(兼零售商业用地10%) |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1.0<容积率≤4.5 | ≤22% | ≥35% | ≤80 | 7258 | 2177.4 |
202009号宗地出让要求:1.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2.该宗地原为四塘镇刘村村委上、下角组集体预留发展用地,竞得人须无偿回建人均15平方米、总面积19290平方米的商业建筑面积和人均27平方米、总面积34722平方米的住宅建筑面积给刘村上、下角组村民。回建给刘村上、下角组村民的房产面积,不予办理房产预售证进行销售。3.竞得人不得将该宗竞得土地及房屋进行抵押登记。4.竞得人须配置一处用地面积不低于2808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3300平方米、班额不低于9班的幼儿园,小区配建幼儿园要与小区首期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幼儿园建成后无偿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竞得人须配合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管理。5.按现状出让、供地。竞得人须自行负责勘验出让宗地的基础配套设施(包括宗地范围内的架空线路、地上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情况,并自行解决道路通行、市政设施及市政管网的接驳问题,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再投入出让地块以外的任何费用。
以上要求及其他未尽要求详见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竞买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申请人可于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9日,持有效证件资料到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四楼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9日。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9日12时00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在2023年8月3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挂牌时间、地点及竞价方式
本次挂牌活动在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进行,揭牌活动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号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进行。挂牌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9时00分至2023年8月31日10时30分。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挂牌主持人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确定竞得人。
五、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本次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四楼
咨询电话:0773-5598621、5596336
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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