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临桂区人民政府批准,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 面积 (㎡) |
宗地规划用途 |
出让 年限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米) | |||||||
202321 |
临桂区G321国道以西、义江以东 |
15857.17 |
供水用地 |
50年 |
≤0.32 |
≤24.7% |
≥30% |
≤24 |
390 |
195 |
202322 |
临桂区G322国道以西、义江以东 |
14554.56 |
供水用地 |
50年 |
≤0.29 |
≤28.4% |
≥30% |
≤24 |
369 |
184.5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竞买。
202321号宗地:1.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竞买。2.项目开工前须到林业部门办理林地审批相关手续,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水利部门审批和办理取水使用手续,须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在未办理相关手续前,项目不得开工建设。3.竞得人的土地竞买保证金成交时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土地出让金剩余价款从土地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部付清(节假日不顺延)。4.按净地出让、供地。
202322号宗地:1.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竞买。2.项目开工前须到林业部门办理林地审批相关手续,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水利部门审批和办理取水使用手续,须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在未办理相关手续前,项目不得开工建设。3.竞得人的土地竞买保证金成交时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土地出让金剩余价款从土地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部付清(节假日不顺延)。4.按净地出让、供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1日到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四楼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1日到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四楼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12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0月22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号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进行。挂牌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10时00分至 2024年10月23日10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领取文件、提交书面申请节假日顺延至工作日办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四楼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联 系 人:王女士、熊先生
联系电话:0773-5596336、5598621
开户单位: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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