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 李兰英、李平弟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进行转移登记。
该房属于李春明的产权份额由儿子李平弟继承为全体申请人的真实意愿。继承人 李兰英自愿放弃上述不动产继承权。
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 |
不动产坐落 |
房屋用途 |
房屋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原产权证号 |
李春明 |
桂林市临桂区茶洞镇茶洞村委会鹿角村 |
住宅 |
221.69 |
79.21 |
桂(2021)桂林市不动产权第0131287号 |
桂林市临桂区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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