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安厦·西宸源著2号地块20幢1单元7层02号的桂(2020)临桂区不动产证明第0061810号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庆国,邓益芳
委托人:桂林临桂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办人:唐敏敏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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