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 刘华英 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进行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 |
不动产坐落 |
房屋用途 |
房屋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原产权证号 |
谢奇森 |
临桂镇金水路29号广西第一地质队院内225幢3幢1层1号 |
住宅 |
55.74 |
322.58 |
临房改国用(2003)第415号,临房权证县城改字第970号 |
桂林市临桂区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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