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房屋用途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备注 |
王威 |
鸿通·世纪华庭1幢1单元13层02号 |
住宅 |
桂(2019)临桂区不动产证明第0017165号 |
司法撤抵押(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4)桂0312执243号之三司法撤押) |
桂林市临桂区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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