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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滕玲凤)

2024-09-11 10:54     来源:桂林市临桂区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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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玲凤因保管不善,将临国用(2009)第3300号 (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商贸街二期15、1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滕玲凤

2024年 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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