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公告如下: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使用权类型 |
备注 |
1 |
韩惠珍 |
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升厂街 |
土地:90 建筑:275.17 |
住宅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致和路3号
联系方式:0773-5595510
桂林市临桂区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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