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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李庆崇)

2024-11-22 15:22     来源:桂林市临桂区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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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个 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致和路3号临桂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37号窗口 。

联系方式:5586819/ 5598973             。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李庆崇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临桂区西城北路6号兴荣郡1幢27层06号

桂(2021)临桂区不动产权第0026323号

李永昌

登记机构:桂林市临桂区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2024年 11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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