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桥生因保管不善,将临国用(2016)第05601号、临房权证临桂镇字第00073139号(临桂区中仁居民区15栋8号聚华苑1幢2单元1层1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桥生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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