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建华因保管不善,将桂(2025)桂林市不动产权第0048637号(临桂区西城南路7号花样年·麓湖国际社区D地块3幢1单元29层0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廖建华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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