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明 马瑞芝因保管不善,将桂(2023)桂林市不动产权第0072434号(临桂区洋田路18号桂林·碧桂园31幢1单元5层0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永明 马瑞芝
2025年3月26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