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愛華因保管不善,将临国用(2016)第04391号(临桂县临桂镇西城南路1号花样年·花样城5幢B单元14层2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陳愛華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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