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 褚锦忠、褚琼嫂、褚小锋、褚玉峰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进行转移登记。
该房属于褚新义的产权份额由褚锦忠继承为全体申请人的真实意愿。继承人 褚琼嫂、褚小锋、褚玉峰自愿放弃上述不动产继承权。
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 |
不动产坐落 |
房屋用途 |
房屋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原产权证号 |
褚新义 |
桂林市临桂区茶洞镇花岭村委会褚村 |
住宅 |
105.56 |
105.56 |
历史沿用 |
桂林市临桂区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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