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年4月 21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四塘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773-5202338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使用权类型 |
备注 |
1 |
莫秀妹 |
桂林市临桂区四塘镇李家村委李家村 |
宗地面积:113.79㎡/ 建筑面积:277.9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桂林市临桂区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2025年 3 月 27 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