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 李华政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进行转移登记。
该房属于李玉恩的产权份额由李华政继承为全体申请人的真实意愿。继承人 李服明、李荣芳自愿放弃上述不动产继承权。
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 |
不动产坐落 |
房屋用途 |
房屋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原产权证号 |
李玉恩 |
桂林市临桂区五通镇新街102号 |
住宅 |
136.16 |
39.7 |
桂房证字第03140092号 |
桂林市临桂区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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