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来弟因保管不善,将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凤凰村委会向东村1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龙来弟
2025年5月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