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土地管理 > 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声明(梁新龙,周文云)

2025-05-09 17:34     来源:桂林市临桂区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梁新龙,周文云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  桂(2024)桂林市不动产权第0011699号   (坐落:桂林市临桂区民健路万象巷4号花溪·明月轩8幢2单元2层01号  )的不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申请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新龙,周文云

2025年 5 月 9 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