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 9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桂林市临桂区致和路3号临桂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09办公室
联系方式: 0773-5597519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龙三林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临桂镇鲁山居民区 |
临国用(2005)第4349号,临桂房权证县城字第01107790号 |
龙荣付 |
登记机构:桂林市临桂区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2025年 08 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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