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临国土告字﹝2012﹞16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桂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桂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临桂镇水口村委与乐和村委交界处、321国道南面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 面积 (㎡) |
宗地规划用途 |
出让 年限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元/㎡)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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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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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5 |
临桂镇水口村委与乐和村委交界处、321国道南面 |
141595 |
工业 用地 |
工业50年 |
1.0<项目<1.8 |
≤30% |
≤20% |
≤80m |
165 |
1000 |
(一)根据临桂镇人民政府《项目供地招拍挂委托书》的要求,拟出让地块按照以下要求实施:1.拟出让地块必须用于矿渣微粉及水泥粉磨类工业项目。2.拟出让地块为自治区工信委核准类项目,为确保项目的如期开工建设并保证竞得人按约定建设该项目,竞买人必须在挂牌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临桂镇人民政府的资格预审。取得土地两年之内必须竣工验收,完成全部投资总额。
(二)建设规划要求:按县住建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书及国家有关规章规范实施。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竞买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申请人可于2012年12月5日至2012年12月26日11时00分,持有关资料到我局一楼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索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6日17时00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在2012年12月27日1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挂牌时间、地点及竞价方式
本次挂牌地点设在我局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挂牌时间为:2012年12月18日9时00分到2012年12月28日10时00分。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挂牌主持人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确定竞得人。
五、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本次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踏勘时间
本次出让地块,竞买人可以自行踏勘,临桂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将于2012年12月12日9时30分--11时30分组织竞买人在现场进行踏勘和答疑,过时未参加或者放弃自行踏勘的,视为竞买人无疑义。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临桂县国土资源局一楼101、102室 咨询电话:0773-5596336
临桂县国土资源局
201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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