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桂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和《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紧紧抓住监督行政权力、服务人民群众这两条主线,着力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由局办公室、信息中心和人教股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安排信息中心专人负责我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局办公室一名副主任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人教股一名同志协助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相关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股(室)、局属二层单位,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我局认真研究部署,逐步完善政务公开的程序和内容,不断丰富和规范政务公开形式,健全政务公开配套制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和更新。
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完成了本年度《临桂县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目录》和《临桂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更新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充分发挥我局门户网站这个网络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大量国土信息。二是利用我局大院走廊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电子LED屏幕、政务中心的国土窗口,通过公开栏、宣传单等方式公开我局业务办事指南,包括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等。三是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2016年,累计接收群众依申请公开信息5宗,我局均组织相关业务股室进行了答复,并对申请公开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开。四是在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设置国土办事流程。五是在财务室公开收费标准及批准文件。六是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宣传耕地保护和矿山开采情况。
截止2016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围绕《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贯彻落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2016﹞36号),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我局按要求在统一平台发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主动公开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政信息14条,土地使用权转让、矿业权转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信息28条,征地拆迁方案、补偿情况等征地拆迁信息43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无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二)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5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
(四)我局按照《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和内容更新工作。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5条。
四、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累计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已答复,并按申请要求进行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申请行政复议6宗,其中4宗维持行政行为,2宗仍在举证当中;行政诉讼案件6宗,维持行政行为2宗,其中4宗正在办理中。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公开信息内容和程序有待改进完善。
2.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特别是对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和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1.逐步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规范公开内容。
2.继续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
3.进一步探索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式,更好的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广大群众。
临桂区国土资源局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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