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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奖励实施清单

行政奖励实施清单

2017-12-08 14:46     来源:法规股     作者:法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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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奖励

1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2

基本编码

3

实施编码

4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奖励

子项名称

5

实施主体

临桂区人民政府

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

7

承办机构

桂林市临桂区国土资源局

8

联办机构

无。

9

办理地点

桂林市临桂区世纪大道4号桂林市临桂区国土资源局

10

办理时间

夏时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冬时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11

咨询及

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73—5580203

监督电话

0773—5592374

12

设定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1124国务院令第394号,200431日起施行)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违法行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13

实施对象

临桂区行政区域内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14

行使层级

此事项属于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分级管理。

15

权限划分

(补充依据)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16

行使内容

属地管辖原则,设区的市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奖励工作。

17

通办范围

无。

18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

时限

承诺办结

时限

19

实施条件

根据奖励实施主体、实施对象要求及承办机构审查工作安排,实施条件为:

1.凡在临桂区境内从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勘查治理工作成绩显著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报。

2.凡在临桂境内成功预报地质灾害的个人、法人均可申报。成功预报是指首先发现地质灾害前兆信息,及时报告或者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避免了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成功预报的单位或个人。

3.设临桂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单位、桂林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个人和桂林市地质灾害成功预报个人奖3项。前2项每5年集中表彰一次,成功预报奖每年表彰1次,成功预报奖等级及奖励内容执行自治区有关部门文件规定。

4.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申报前由临桂区下发文件通知,成功预报奖每年11510日集中受理一次。

20

申请材料

(按模板要求填写)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 临桂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单位推荐审批表或桂林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或桂林市地质灾害成功预报奖励申报表;

2.申请成功预报奖励的还应该提交:

1)地质灾害成功预报奖励基层推荐材料;

2)地质灾害现场核查报告;

3)避免人员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证明材料;

3.以上材料一式二套,其中一套为纸质材料,另一套为上述材料电子化格式刻录的一张光碟)。

21

特殊环节

(含中介服务)

环节名称

办结时限

22

审查方式及标准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事迹材料要内容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简练,8001000字,打印在审批表有关栏目内。审批表一式3份,所有内容均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23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1

24

数量限制

先进单位全区每年不超过3个,先进个人每年全市不超过10人,成功预报奖无数量限制。

25

结果名称

临桂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单位

临桂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个人

临桂区地质灾害成功预报单位

临桂区地质灾害成功预报个人

26

结果样本

27

办件类型

承诺件。

28

办理形式

单位办理

29

预约办理

不可预约

30

物流快递

邮寄

31

运行系统

32

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问:什么样的单位或个人可以获得这个奖励?

答:凡在临桂区境内从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勘查治理工作成绩显著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报。凡在桂林市境内成功预报地质灾害的个人、法人均可申报。

33

责任事项

1.申报阶段:一次性告知推荐单位和个人需提交或补正的材料;

2.受理阶段: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的理由和原因;

3.审核阶段: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4.公示阶段:公示期间,有公众提出异议或实名举报,组织重新审查;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34

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在审核、审批先进单位、成功预报奖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

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35

备注


廉政风险点

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

4

审查环节:收受好处,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审查不严格、不公正

1.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例》等法律法规;2.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3.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

地质环境管理股负责人

审核环节: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不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核

地质环境股管理负责人

相关领导没能严格审批、把关

分管局领导和地质环境股管理负责人

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事项,不按照规定审议

局领导

附件: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奖励批准流程图

2.推荐审批表

附件1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奖励批准流程图

通知

区国土资源局按相关奖励规定印发通知,公布评选标准

受理、初评

受理、汇总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组织初评(30个工作日)

审查、批准

提请区人民政府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批准

公示

对拟奖励单位和个人进行公示

公示

对拟奖励单位和个人进行公示

有异议,重新审查


附件2

临桂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先进单位推荐审批表

单位名称:

所在镇(乡):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先进单

位名称

负责人

负责人职务

联系电话


镇(乡)国土住建环保安监站意见

日(盖章)

镇(乡)人民政府审批意见

日(盖章)

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审批意见

日(盖章)

临桂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先进个人(成功预报奖)推荐审批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籍贯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邮编

职务、

职称

联系电话

曾受何

种奖励

简要事迹

所在单位

审查意见

(盖章)

镇(乡)国土住建环保安监站意见

(盖章)

镇(乡)人民政府审批意见

(盖章)

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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