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民广播电台《阳光在线》节目
受理群众举报案件答复情况
--关于四塘乡横山村委池头村村民建房违法用地建房
核查情况汇报
临桂县人民政府:
我局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厅执法监察局发来的传真函后,对手机号为15577330085的举报人作了了解(因该举报人不愿提供姓名和见面,只能电话了解),并对他提供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据了解,该举报人反映了临桂县四塘乡横山村委池头村部分村民在该村所属农田内建房有违法使用土地的现象。经我局核查四塘乡横山村委池头村属四塘乡第二大自然村,现有户数295户,人口1162人,人均耕地面积2.2亩,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为改善生活条件,近几年来该村老百姓新建住房也不断增多,大部分村民都能主动到国土所和建设站申请报批用地手续,但也有少数村民没有办理任何手续,擅自非法占地建房。经实地核查现将该村34户村民用地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1年12月20-21日,四塘乡国土所组织工作人员对该村20户村民非法占地的面积进行了丈量核实,口头通知他们立即停工,制止了他们非法占地的行为。2012年5月10日国土所又对该村20户村民非法占地的行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该20户村民中骆正兵、骆荣青、骆荣华、骆荣庆、于利强、于美容共6户占用农村宅基地建建筑物,占地面积为622平方米;于新文、于学文、于金华、于福桂、于金明、于金富、于来华、骆窕生、骆春福、于解荣、骆爱福、骆爱云、于五三、廖红冬共14户占用水田打地基,占地面积为1474平方米。
二、2012年4月12日国土所、建设站对该村13户村民申请建房用地进行了实地丈量,其中于正杰、于初杰、梁艳明、廖运仙、廖玉辉、廖文新、廖素强、梁国平、廖玉刚共9户占用农村宅基地建建筑物,土地面积为781平方米;骆运辉、骆明利、骆庆锋、于来弟共4户占用水田打地基,土地面积为378.3平方米。目前该13户已填写了农村居民建设用地申请表,其中骆运辉、骆庆锋、骆明利、廖素强、廖文新共5户先行动工已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三、国土所组织人员对申请建房用地实地丈量过程中发现该村村民于兵群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建筑物,占地面积为108平方米,5月10日已对于兵群非法占地行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正在调查处理当中。
该宗违法案件是《阳光在线》受理的群众举报投诉的案件,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厅执法监察局督办,建议组织力量拆除于兵群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建筑物,请县政府予以批示。
临桂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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